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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的历史已经有数千年了。在这数千年的历史中,有两个要素始终对货币的发展施加着巨大的影响:一是货币的币材,二是货币的发行人。数千年来,货币的材质经历了贝壳、布帛、黄金、白银、青铜、纸张等等,终于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迎来了数字化时代。货币的发行人也一直在官方与私人之间来回摇摆,见证着历史舞台上的各路人马对发币权的争夺。历史的指针指向2020年,在这个魔幻的、黑天鹅满天飞的年份里,货币依然占据了一席之地,因为这一年是货币走向数字化的关键一年,尤其是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进行央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试点,中国很可能成为世界最先发行CBDC的主要国家。同时,多个国家也在积极论证甚至研发自己的CBDC,甚至一些科技巨头也参与进来,没有国家会在这场数字化的货币战争中甘于人后。如何在CBDC这个货币战争的新战场上获得胜利,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物理态货币与非物理态货币从货币材质的角度,笔者将货币的历史简单地划分为两个阶段:物理态货币时代与非物理态货币时代。物理态货币时代,适合被选为货币的材质有哪些要求?按理说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点:可分割、携带方便、材质稳定。但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受条件所限,被选为货币的物品,如贝壳、布帛、牲畜等均不满足上述条件。大量的贝壳和布帛不方便随身携带,牲畜有寿命限制,且更是不可随意分割。随着金属开采和冶炼技术的发展与成熟,货币步入了金属时代,从铜铁到金银,货币至少满足了可分割和材质稳定的条件,但依然存在着大额货币携带不便的问题。此后,随着造纸术、印刷术、防伪术的发展,纸币终于登上了历史舞台。这时候,货币失去了实际使用价值,成为了一张“欠条”,代表了货币发行人的债务、货币持有人的债权。进入20世纪,在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下,货币终于有条件摆脱物理载体,迁徙到线上,化为无形,成为一股电流、一串数字、一个符号。(二)电子货币,及其与CBDC的区别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电子货币是指通过销售终端和设备直接转账,或电脑网络来完成支付的储存价值或预先支付机制。电子货币的价值与纸币等值,能够在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中使用。其背后的信用支撑或与CBDC类似,直接来源于各国央行;或由商业银行提供直接支持、央行依靠委托-代理关系给予间接信用支撑。电子货币应该是最早出现的非物理态货币,比如银行卡,以及现在已经非常普及的线上支付(如支付宝与微信支付),都可以划分到电子货币的行列。电子货币与CBDC均以电子化的形式存在于线上,都具有交易只能,且CBDC可以转化为电子货币,因此两者非常难以区分。但是,电子货币与CBDC却有着极大的不同。首先,电子货币与CBDC的本质不同。电子货币并非真正的货币,并未带来货币层面的创新,仅是利用了较纸张更为先进的电子通信技术,通过联网的柜台、ATM、电脑、手机等终端,向银行发送转账指令,银行再将付款人账户中的数字转移至收款人账户,从而实现价值转移;CBDC本身就是货币,是纸币的替代品,带来了货币的革命性变化,即基于加密算法将现金数值进行转换并包含相关信息(发行者、所有者、金额等)的加密数字串。其次,电子货币与CBDC背后的信用来源不同。电子货币所转移的财富是建立在支付主体所拥有的金融账户的基础上的,电子货币转账对应着金融账户余额的变化,即电子货币“寄生于”金融账户,一旦脱离金融账户,电子货币将仅剩“电子”而失去“货币”,变得毫无意义;CBDC的背后则是国家信用,其本身即拥有独立的流通职能,可在一国经济中自由流通,无需依托金融账户存在。这就导致两者存在以下区别:一是两者信用等级不同。如上所述,电子货币依托于金融账户存在,因此其安全性也依托于金融账户背后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安全上限即为电子货币的安全上限,理论上来说,一旦其背后的金融机构倒闭,该金融机构支撑的电子货币也将相应地烟消云散;CBDC则是依托于国家信用,其信用与人民币等同,国家信用的上限即为CBDC的上限,因此其是信用等级最高的货币。二是两者法律效力不同。电子货币的信用来源是其背后的金融机构,因此理论上来说机构或个人可以不接受电子支付所转移的货币;CBDC则具有“无限法偿性”,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三是两者流通范围不同。电子货币仅能在自身系统内部流通,如支付宝与微信支付之间不能进行跨系统转账;CBDC则能够打破系统壁垒,在所有系统之间自由流通。第三,电子货币与CBDC影响货币供应量的方式不同。电子货币不能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而是主要通过影响货币乘数从而间接地影响货币供给;CBDC的供给则直接受到央行控制,央行可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其供应量。第四,电子货币与CBDC对网络环境的要求不同。电子货币需要依托互联网,在联网条件下完成价值转移;CBDC则可以在收付款标识、数字证书、非对称加密等关键技术的加持下实现双离线支付(类似坐公交车刷卡)。即在互联网信号不佳,甚至根本无法联网的环境下,用户依然可以通过在手机等终端设备中下载安装CBDC的数字钱包来实现CBDC的收付过程。第五,电子货币与CBDC的匿名性不同。电子货币是非匿名的,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金融账户的监管来监管电子货币;CBDC是可控匿名的,其匿名性略逊于纸币,用户的隐私基本上可以得到保障。当然,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大数据来发现违法交易。此外,有一个问题是大家都很关心的:CBDC的发行会替代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地位吗?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CBDC的英文名称是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DC/EP),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单从名称上看,中国发行CBDC似乎确实有替代现有线上支付系统的目的,因此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并不奇怪,但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且不说两者背后的母公司阿里巴巴和腾讯均参与到了DC/EP研发的历史进程中,单就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中的份额而言,两者合计超过了90%,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用户黏性非常大。这种情况下,DC/EP没有必要“另起炉灶”取而代之。不仅如此,DC/EP还可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形成互补和相互扶持的关系。监管机构可进一步巩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地位,鼓励其拓展海外市场,同时DC/EP可借两者的东风拓宽在国内外的覆盖范围、提高接受程度。同时,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在用户体验方面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当然,存在一种极端情况,即如果有一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因某种原因(如技术原因、黑客攻击等)导致瘫痪,DC/EP作为备用系统可以马上“顶上去”,从而稳定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三)数字货币的孕育期一般认为,最早诞生的数字货币可以追溯至1982年由大卫·乔姆(David Chaum)研发的eCash。eCash有两项关键性的支撑技术:随机配序、盲签名。随机配序产生的唯一序列号能够保证数字货币的唯一性;盲签名能够保证数字货币的匿名性。付款方在付款时,向收款方发送一张包含金额和银行签名的电子卡片,收款方可以凭借该卡片到银行领取相应数额的美元。为了保证该电子卡片的不可复制性,每张卡片上都有唯一的序列号,使用过的序列号将不能重复使用,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双重支付”问题。付款方将序列号使用盲签名转化后发给银行,银行在不知原始序列号的情况下签字,并将签字后的卡片发回给付款方,付款方“脱盲”后获得原始序列号,再将具有银行签名和原始序列号的卡片发给收款方,收款方将卡片发回给银行,银行确认签名属实(但不知在何时为何人签署的),将原始序列号记录在案并保证没有被重复记录。然后,银行发给收款方一张带有新的序列号的卡片。但是,eCash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数据冗余。由于每个使用过的数字货币序列号都会被存储在银行数据库中,且在每次交易中系统都要认证序列号的唯一性,因此随着交易量上升,数据库会变得越来越庞大,认证过程会越来越困难。二是监管困难。eCash的匿名交易特性使银行无法追踪资金流动,给监管制造了困难。三是中心化运营。eCash需要一个中心机构管理运行的服务器参与每一笔交易,若其停止运行,交易也将暂停。1998年,戴伟提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构想—B-money,首次提出了将分布式技术应用到数字货币中。中本聪也在比特币的白皮书中对戴伟的思想进行了引用。2005年,尼克·萨博(Nick Szabo)提出了Bitgold的构想,并引入了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以新币奖励作为挖出区块的奖励机制,成功解决了非中心化发行货币的生成难题。(四)数字货币的正式诞生2008年,金融危机从美国爆发,并迅速席卷全球。期间,美联储推出“量化宽松”政策,通过印钞刺激经济,导致货币贬值,居民财富大幅缩水,美元信誉暴跌,货币非国家化理念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货币非国家化理念是哈耶克在上世纪70年代“滞涨”背景下提出来的,其核心论点是只有废除各国政府对货币创造的垄断才能实现价格水平稳定,建议允许若干私人发钞机构各自发行不同的货币并进行竞争,在允许公众自由选择的条件下,币值稳定的货币会存活下来,币值不稳定的货币会被抛弃,从而促使各发钞行不断调整自己的货币供应量,使其币值稳定,进而实现价格稳定。在这种思潮背景下,加之前期近30年的积淀与技术准备,至今尚无法获知真实身份的神秘人物中本聪于2009年1月发表《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宣告了比特币的诞生。比特币的诞生是悄无声息的,但其意义是非凡的,最重大的意义之一就是宣告了区块链技术的问世。1月3日,中本聪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挖出了比特币区块链的第一个区块,即创世区块,并获得了50个比特币的首批“挖矿”奖励。在创世区块中,中本聪写下了这样一句话: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2009年1月3日,财政大臣正处于实施第二轮银行紧急援助的边缘)。这句话是当天《》的头版标题,中本聪将其写进创世区块,除展示比特币的诞生时间外,似乎还暗含着对旧的金融体系的否定。比特币区块链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加密和解密使用不同秘钥)和密码学哈希函数(SHA256函数,即任意长度的数据通过哈希运算都转换为一组由256个二进制数字组成的数据),解决了点对点之间的交易信息的传输和加密;采用PoW作为共识机制,区块链系统每隔10分钟产生一个新区块,在区块中包含一定量的币基作为奖励,设定特定算法维持比特币供应量的增长。比特币总量共有约2100万个,避免了通货膨胀。此外,比特币区块链降低了51%攻击的可能性。基于PoW的共识机制使得节点挖出区块的概率与其算力成正比,发动51%攻击意味着要掌握51%的节点,成本巨大。而且,一旦有节点掌握了51%的算力,比特币系统必然面临信任危机,币值可能会暴跌,攻击者所能获取的收益远小于成本。但是,比特币的缺陷也很明显。一是交易速度慢。由于采用P2P网络的公有链模式,节点可以随时加入或退出,节点数量庞大,导致数据被广播到全网耗时较长,因此比特币的处理速度只有7笔/秒。与之相比,VISA的处理速度为2万笔/秒,2018年“双十一”网联的交易峰值达到92771笔/秒。二是交易成本高。使用比特币转账时,矿工会将收到的广播交易打包在区块里,再广播出去,交易才算完成。比特币区块的大小只有1M,矿工最多打包1M的交易记录,如果转账人数过多,会造成网络拥堵。而且矿工的打包顺序往往根据手续费多少决定,从而抬高了手续费。三是通缩倾向。比特币有2100万的发行量上限,如果将其作为货币,由于总量固定、发行速率既定,比特币无法根据市场供需调整货币供应量。随着经济和财富的增长,以比特币计价的商品价格会越来越低,比特币的价值会越来越高,人们出于理性,会加强对比特币的储藏,从而进一步降低比特币的流通规模,使经济陷入通缩的恶性循环。四是安全性问题。比特币一般存储在移动设备、计算机或线上钱包中,如果移动设备丢失、计算机损坏、线上钱包遭到黑客攻击,比特币也会随之丢失且几乎不可恢复。2014年2月7日,因遭到网络攻击,世界最大规模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停止比特币提取业务,引发交易混乱,随后Mt.Gox宣布破产。比特币之后,莱特币(Litecoin)、狗狗币(Dogecoin)、达世币(DASH)、门罗币(Menero)、大零币(Zcash)等各种山寨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统计,全球现存的山寨币多达2400种。为了在与比特币的竞争中存货下来,山寨币必然要在技术上进行一些改进。以莱特币为例,其交易确认更快,每2.5分钟即可处理一个区块;使用scrypt加密算法,与SHA256算法相比,占用内存更多、计算时间更长、并行计算异常困难、对硬件要求很高,具有更强的抵御矿机性,避免了算力集中违背“去中心化”原则;货币总量更多,增加至8400万枚。与CBDC由中央银行发行相比,上述数字货币均属于私人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与CBDC之间的差别,类似于电子货币与CBDC之间的差别,特别值得指出的有以下几点:一是本质上来说,私人数字货币也不属于货币,因为私人数字货币币值波动大、交易耗能耗时,难以履行货币的基本职能,其属性更贴近于“数字资产”,监管部门一般将其定义为“虚拟商品”“大宗商品”等。在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使用比特币进行支付甚至被定性为违法行为。二是私人数字货币诞生于“货币非国家化”的思潮之中,因此均以“去中心化”为核心管理模式。而CBDC由中央银行发行、由国家信用支撑,中央银行需要通过调节货币发行量、货币价格、货币流向来调控经济,因此CBDC注定将以“中心化”为核心管理模式,由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三是由于采用了“去中心化”管理模式,加之交易频率和交易规模均十分有限(与CBDC相比),私人数字货币均采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而CBDC则不预设技术立场,随时跟踪最新的技术理念。事实上,由于区块链技术存在的固有缺陷,CBDC(特别是大国的CBDC)并不适合采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当然,CBDC的底层技术中并不排除会借鉴区块链技术中的某些思想,如分布式、共识算法、智能合约等。(五)稳定币,CBDC的有力竞争者币值的剧烈波动让数字货币的开发者们开始重视私人数字货币背后没有真实资产支撑的缺陷。按照背后的资产情况进行划分,稳定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稳定币直接挂钩美元等法币,并以此种法币作为足额发行保证,币值波动与此种法币汇率波动关联。2015年,Tether公司发行稳定币USDT。其每发行一枚USDT,都需在账户中存入相同数量的美元,从而实现USDT与美元1:1兑换,以保障用户资产安全。2018年9月,纽约金融管理局批准Gemini公司发行同样与美元挂钩的GUSD,成为首个由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数字货币。作为发行保证的美元存放在第三方银行,受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保护,并聘请专业的外部审计公司进行审计,每月对外公开发行情况及美元保证存款情况。此种稳定币同样存在着风险,如保证金托管银行破产、保证金被挪用等。随后,真正引发全球对稳定币关注的“灭霸”登场——Libra。2019年6月18日,社交媒体巨头Facebook发布白皮书,提出要“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Libra的构想一经发布,就引发了金融监管部门的强烈关注。经过与监管层一轮又一轮的沟通协调,Facebook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第二版白皮书,提出要“建立一个简单的全球支付系统和金融基础设施,旨在使数十亿人受益。”事隔10个月,Facebook对于Libra的调门有所降低,但依然颇具野心。第二类稳定币以数字资产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发行保证,币值波动受抵押物价值影响,存在流动性风险。以数字资产作为发行保证的比较典型的稳定币是由以太坊上的自动化抵押贷款平台MakerDao提供的稳定币Dai。MakerDAO通过智能合约来质押用户的数字资产,再借给用户同等金额的Dai供其自由使用。问题是,作为抵押品的数字资产本身却是价值不稳定的。以实物资产作为发行保证的比较典型的稳定币是委内瑞拉发行的石油币。上述两类稳定币建立了与法币、数字资产或实物资产之间的稳定兑换关系,但从本质上来说,其只是挂钩相关资产的代币或提取凭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第三类稳定币,就是真正的货币了,即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即法币的数字形态,其币值最为稳定、安全性最高。(六)稳定币的最高形态——CBDC目前来看,中国极有可能成为全球第一个发行CBDC的大国,因为中国拥有发行CBDC的肥沃土壤,包括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移动终端设备普及率高、第三方支付发展位居世界前列、民众对数字经济接受度较高等。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中国CBDC发展过程中的节点性事件包括:2014年,在时任行长的倡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成立CBDC专门研究小组,着手开展CBDC的前瞻性研究工作。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CBDC与私人数字货币的关系、国际上数字货币的发行经验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了系列研究报告。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对外公开发行CBDC的目标。2017年3月1日,中央科技工作会议强调构建以数字货币探索为龙头的央行创新平台。2017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挂牌,成为全球最早从事CBDC研发的官方机构。2017年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DC/EP体系的研发。2020年,DC/EP开始在多个场景内侧。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DC/EP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但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2
金融监管层面,稳定币系统金融安全网建设滞后,缺乏监管、存款保险、最后贷款人等制度建设。一是稳定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运营方的信誉,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做市商能否稳定币值值得怀疑。若币值下滑,持有人将面临财富缩水,金融机构持有人将面临破产危机,从而产生外溢性金融风险。二是稳定币存在抵押资产储备不透明、相关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治理不善(如储备资产未独立托管、持有人无法赎回)等情况,易引发挤兑。在极端情况下,发行机构为应对赎回将不得不甩卖资产,或引发金融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将托管金融机构拖下水。三是稳定币若被广泛用于支付,一旦出现系统中断,会导致金融波动并影响实体经济。四是稳定币的跨境使用将削弱用于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资本项目管理措施。
货币政策层面,稳定币规模做大,央行发行的货币作为稳定币的发行保证而不进入流通,央行在支付清算体系和货币政策等方面的职能将难以发挥。一是若稳定币广泛用于价值贮藏,居民、企业等将持有稳定币标价的资产,货币政策对这部分资产的收益率影响有限。二是若稳定币支付利息,利率则由篮子货币决定(如篮子货币利率的加权平均),将削弱货币政策传导,对本币不在篮子货币中的经济体影响更大。同时,银行端零售存款规模减少,对批发性融资依赖性增强。但批发性融资对利率更敏感,银行存款来源稳定性将下降,引发银行惜贷,加剧融资难融资贵。三是若稳定币与本币自由兑换,稳定币利率将影响本国内存款利率的确定。四是稳定币若进入信贷市场,将实现稳定币的货币创造,利率将以稳定币进行标价。五是若稳定币成为国际储备资产,全球对稳定币篮子货币资产的需求将提升,引起非篮子货币国家资本外流,抬高这些国家市场利率,压低篮子货币国家利率水平,造成优质资产慌。
有观点认为,决定一国货币地位的是该国综合实力,货币的具体形式并不会对货币地位产生实质性影响。这个观点的前半部分无疑是正确的,决定一国货币国际化的决定性因素确实是该国的综合实力。甚至即使综合实力达标,还要考虑全球用户对现行国际中心货币的使用粘性,国际货币体系从一种稳态过渡至另一种稳态,并非是一朝一夕即可实现的。如美国的综合实力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已超过了英国,但美元正式取代英镑成为国际中心货币已是50年之后的事情了。但是,技术进步有可能成为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变革的一个比较强的外部冲击。事实上,先进技术的加持也确实为一国货币国家化提供了契机。CBDC易于获得且交易便利,因此对别国经济具有更强的渗透性,特别是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具有极强的渗透性。比如,没有在中国开立银行账户的境外来华旅游人士可以通过下载CBDC钱包即可享受基于人民币的支付服务;境外商家也可在没有中国商业银行账户的情况下通过CBDC钱包接受中国居民的支付。
“天下苦SWIFT久矣”,这一点就连美国人自己都承认。如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近日在美国《外交事务》杂志网站刊文指出:“构成美国全球金融主导地位基石的是在银行之间交换国际支付电文的SWIFT以及作为中间人完成国际支付的美国代理行网络。大多数跨境支付(全世界每天约有5万亿美元的规模)都是通过SWIFT电文交换进行的,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要由美国代理行来完成。上述机构会与美国政府分享信息,美国政府可以借此对洗钱、恐怖组织资金进出等非法金融活动加以识别。”“SWIFT对美国来说还有更加重要的价值。美国可以通过SWIFT网络获得对他国强大的影响力,因为一旦某个国家因受到美国制裁被从SWIFT网络驱逐出去,那基本上就意味着该国被宣判了死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华盛顿对制裁作为一种核心外交政策工具的依赖日益加深,制裁的实施日益频繁(在特朗普就任总统最初的两年里,指定制裁名单里的受制裁者数量出现了激增,而且这个趋势在特朗普上任前就已经出现了),制裁所欲解决的问题的分布范围也日益扩大(从2009年到2019年,制裁案的数量增加了3倍)。”“那些只能被动承受后果的国家已经因此对美国变得越来越充满敌意。不仅美国的敌人认为以美元为基础的跨境支付体系应该被其他体系取代,甚至连美国的某些盟友也希望削弱美国手中权力。”
随着5G、AI、云计算等技术的日臻成熟,数字经济时代加速到来。数字经济时代是物联网的时代,是万物互联的时代,数以千亿计的终端相互连接,必然导致数据这种生产要素的大规模流通,从而也就产生了海量的价值转移需求,每一个终端也都成为了拥有金融账户的非人类个体。因此,CBDC就成为终端之间(特别是人与物、物与物之间)价值转移的完美载体,因为相比于现钞,CBDC无需人工搬运、清点、充值;相比于银行账户,CBDC无需没有生命的终端设备提交资料,仅需在终端设备上内置数字货币钱包;相比于电子支付,CBDC能够在所有支付渠道之间毫无壁垒的顺畅流通,甚至不需要联网;相比于私人数字货币,CBDC拥有国家信用背书及稳定的币值。
二是区块链技术难以解决效率问题。“去中心化”的效率一定没有“中心化”的效率高,这一点不管在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都是成立的。区块链采用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决定了其运算结果必须同步到每一个节点上才算达成了共识;随着交易数据规模不断增大,节点需要记录交易数据的时间不断延长;区块链的交易需要验证时间。综上,区块链技术的效率可想而知,难以满足零售所需要的高并发性能。可对比的是,以太坊的TPS在15到30笔之间,“中心化”的VISA的TPS在2000到4000笔之间,峰值可达25000笔。很多项目声称其TPS可达数十万乃至上百万,但或多或少都在安全性或“去中心化”方面有所妥协,如EOS就牺牲了“去中心化”的特性。
中国人民银行在是否使用区块链技术这个问题上应该是有过态度转变的。朱太辉、张皓星对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2016—2019年申请的专利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在采取分布式架构还是中心化架构这个问题上,2016—2017 年间的相关专利、论述均为分布式架构,其核心设计为利用区块链分布式、不可篡改的特性,设定多中心账本体系,同时为每笔交易分配新的地址从而实现匿名性。而在 2017年中至 2019年,架构设计则明显倾向于中心化,其主要优势为在现有管理体系下,通过中心化的数字货币登记中心来记录交易往来,有更强的扩展性和易于监管的特征。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员曾在多个场合表示CBDC“不预设技术路线”“不一定使用区块链技术”“高并发至少达到30万笔/秒”。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课题组发表的《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管理》一文指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与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存在冲突。中央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不能离开集中式账户安排,需建立在中心化系统之上,这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相冲突。因此,目前不建议基于区块链改造传统支付系统”。种种迹象表明,DC/EP不会采用区块链技术。
第二,采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双层投放体系。央行作为上层,为发行的DC/EP提供信用担保,保证DC/EP与人民币一样具有无限法偿性;商业银行作为下层,受央行委托面向公众发行DC/EP,同时向央行100%缴纳准备金,以保证DC/EP不超发,不会影响通货膨胀。因此,商业银行在该体系中占据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采用此种体系,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为央行分担压力。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结构复杂,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人口素质不尽相同,单层DC/EP投放运营体系将让央行独自面对所有公众,给央行运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特别是DC/EP直接服务于公众,涉及千家万户,仅靠央行自身力量进行研发和支撑,在技术、资金、经验、市场等诸多方面存在风险和困难。而商业银行已经发展出了比较成熟的IT技术设施和服务体系,在金融科技的运用和相关人才的储备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采用双层投放运营体系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资源、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同时避免了央行另起炉灶造成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防止“金融脱媒”。央行直接面向公众投放DC/EP,将使央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DC/EP在信用等级上高于商业银行的存款货币,可能会对商业银行存款造成挤出效应,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能力,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市场的依赖。最终,可能出现商业银行消失,央行与商业银行大一统的局面。
该法案中美元CBDC钱包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补助金优先通过CBDC发放。该法案要求美国财政部需自议案生效后第一个月起,每月向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和合法居留者支付补助金,且须优先通过向美元CBDC钱包直接存款的方式发放。二是数字美元钱包的开户方式。该法案要求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必须提供美元CBDC钱包服务。2021年1月1日前,所有联邦储备银行须为美国公民和合法居留的个人,以及主营业务地在美国境内的商业主体提供美元CBDC钱包服务。在联邦储备银行分支机构未覆盖的地区,联邦储备银行须与美国邮政合作提供相应服务。此外,州银行和信用社等非美联储会员银行也被允许在合规的情况下开设主账户专用于提供美元CBDC钱包服务,且联邦储备银行将补偿其为提供服务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三是美元CBDC钱包的功能及费用。该法案规定,联邦储备银行的美元CBDC钱包无账户费用,无最低或最高限额要求,并应以不低于法定准备金利率和超额准备金利率中较高者的利率支付利息。美元CBDC钱包可提供借记卡、在线账户、自动账单支付、移动银行服务、客户服务等其他功能服务(不包括透支功能),不得以盈利能力问题限制或关闭服务,且须为用户提供反欺诈等安全保护。
除美国官方外,民间力量也已经开始有所行动。2020年1月16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前主席克里斯托弗·吉安卡洛和美国私募股权公司Silver Lake Partners的前高管查尔斯·吉安卡洛等人成立了非营利性组织数字美元基金会(Digital Dollar Foundation),并联合全球咨询巨头埃森哲创建数字美元项目(Digital Dollar Project)。埃森哲曾与加拿大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瑞典央行和欧洲央行合作开展CBDC项目,因此被邀请成为数字美元项目的首席架构师和技术创新合作伙伴。该项目计划通过召集企业高管、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组织利益相关者会议、圆桌讨论和公开论坛等方式,全面研究和讨论数字美元的潜在优势,并提出支持美国政府发行CBDC的可能路径。
(一)抢先发行CBDC,严防别国先行发行CBDC干扰本国金融主权目前,委内瑞拉、巴哈马、东加勒比群岛、马绍尔群岛等金融弱势国家积极研究CBDC,除缓解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弱化对美元的过度依赖、发展普惠金融等考虑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规避金融强势国家先行发行CBDC对本国金融体系带来的巨大冲击,维护本国货币金融主权。对中国来说,若美国抢先发行CBDC,其将借美元已形成的全球储备货币地位及信息技术的便利性在国际货币体系中攻城略地,进一步巩固美元霸权,从而对人民币国际化形成巨大阻碍。(二)将别国CBDC视为假想敌2019年11月19日,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举办CBDC危机模拟,美国政府原高官和多位高校学者共同参与。该危机模拟将DC/EP视为假想敌,假定DC/EP极大地破坏了美元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霸权地位。针对模拟活动暴露出的安全问题,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向总统提议加强SWIFT系统以及探索美国的CBDC等意见建议。此次危机模拟表明美国已经意识到DC/EP将动摇美元主导地位,并试图寻找解决方案进行对抗。2020年5月20日,该中心再次在美国《外交事务》杂志网站刊文,在一个假定场景下提出了DC/EP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2022年,美国从以色列摩萨德获取情报,称伊朗正在为获取核武器和导弹的关键零部件而展开行动。虽然2022年的美国还未解除对伊朗的经济制裁,但届时伊朗的国际贸易结算体系已转变为以中国发行的DC/EP为基础,德黑兰可以利用DC/EP免于受到基于美元体系的经济制裁,美国金融机构也将因此失去对伊朗的影响力。这一局面将导致伊朗对中国、印度和欧洲的石油销量大增,而德黑兰政权的现金流将不再受到美国政府的监控。在这种情况下,当伊朗决定加快核武器以及搭载这种核武器的中程导弹的研发时,美国政府将无法再把经济制裁作为回应此类威胁的主要手段。” 2020年2月6日,日本对外事务副部长中山纪弘明确将中国CBDC视为对现有全球储备货币体系的挑战,表示希望在美国帮助下一起抵抗DC/EP。(三)合纵连横,结成CBDC小团体,共同研究CBDC的本国应对方案2020年1月22日,日本、欧洲、英国、瑞典、瑞士、加拿大六国央行与国际清算银行联合成立小组,评估发行CBDC的可能性,以加快成员国CBDC应用研究,应对Libra和DC/EP。该小组希望将CBDC相关知识和经验在成员国之间共享,并刺激对CBDC持谨慎态度的美联储。中国“两会”期间,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香港政务司原司长唐英年等10位全国政策委员联合提交《关于开展香港地区跨境数字稳定币的提案》,建议由人民币、日元、韩元、港币组成跨境一篮子数字稳定币,未来与DC/EP无缝对接,也为其在香港推行乃至国际化落地做出尝试,提前发现其跨境支付应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6
在货币出海这个涉及主权的问题上,相对于政府力量主导,市场力量主导显然更易于被别国接受。虽然鲍威尔现在否定了“公私合营”这条路线,但依然有美国金融高官对“公私合营”表示了支持,如美国货币监理署代理署长Brian Brooks就公开表示了对私营部门的支持,其认为CBDC的设计应由私营部门主导,科技领域私营部门最适合构建货币,而政府的角色则是对货币进行监管。未来中美两国可能都会走“公私合营”这条路,这是大概率事件。Libra第一版白皮书发布时,笔者即在多个场合表示,未来美国政府很可能会与Facebook唱双簧,依托这家互联网巨头27亿用户的庞大群体及丰富的应用场景,在全球更迅速地推广美元CBDC,从而构建“美元-Libra体系”。Libra第二版白皮书鲜明的表达了对“公私合营”的兴趣,其内容还表明,Libra不仅将与美元结合,未来还有可能成为各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公共平台,从而换取各国监管机构对该项目放行。未来,DC/EP也很有可能依托支付宝、微信支付“借船出海”。因此,Facebook与阿里巴巴、腾讯等民营科技巨头的实力比拼将成为美元与人民币竞争的重要战场。